公司:
- 1.
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正本。
- 2.
負責人身分證正本。
如企業信用報告需加附「企業信用評分-含負責人資訊」者,請再提供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健保卡、護照、駕照、居留證等一種可資證明身分且有效期限內之文件正本。
- 3.
同設立/變更登記表上之企業大、小章。
※公司所檢附之「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若與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最後核准變更日期」不符,請檢附「變更日期之相關函文」;另公司現況為停業中,請檢附與公示查詢系統起迄期間一致之「停業公文」,相關公文影本須加蓋同設立/變更登記表上之企業大、小章。
獨資合夥:
其他法人團體:
※注意事項:
- 1.
若要申請英文信用報告者請提供公司英文名稱。
- 2.
本中心自 99 年 5 月 3 日申請企業信用報告可依自身需求於企業信用報告中加列「企業信用評分」資訊,但目前提供之企業信用評分資訊,範圍並未包含所有企業,僅包括如下:是公司組織(包含股份有限、有限、無限、與兩合)、公司設立登記為核准設立、不是停止營業或延展開業、非上市櫃公司、非公營屬性、產業屬性可判斷、非金融保險業、不是本中心的會員機構、非投資業、信用歷史資料長度足夠、揭露期限沒有不良紀錄等;另若信用評分給予『固定評分』者,乃因有不良紀錄,但目前與金融機構仍存在正常授信帳戶之往來關係。
- 3.
公司所檢附之「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與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最後核准變更日期」不符,請檢附「變更日期之相關函文」。另公司現況為停業中,請檢附「停業公文 」停業之起迄期間需與公示查詢系統一致,即可受理。
中文一份新台幣300元,英文一份新台幣400元(不提供加查之其他信用資料英文版),中英文各一份共新台幣600元,含「企業信用評分」之企業信用報告中文一份新台幣400元。
每多加一份再加新台幣100元(不限中英文)。
※檢具匯票者:抬頭為「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請提供以下足資證明身分證件領件:
等待當日領件:等候時間約30分鐘,但若當時申請人數較多時,則視實際狀況而定申請人/負責人於申請當日憑身分證正本等候叫號取件。
不等待/特殊需求狀況者:收件處理完畢後,以限時掛號寄至指定之寄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