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個人有權利了解自身的個人信用評分嗎?
依個資法規定,個人有權利了解自身的信用評分,只要向聯徵中心申請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並加查信用評分,即可自報告中瞭解自己的信用評分。
2-2 如何取得個人信用評分?
個人信用評分列示於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中(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除外),當事人可依自身需求透過以下途徑申請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加查個人信用評分:
- 臨櫃:本人親臨或委託他人至聯徵中心櫃檯辦理。
- 郵局代收代驗:本人親臨郵局儲匯窗口辦理。
- 郵寄:本人郵寄辦理。
- 線上查閱:使用個人電腦,在聯徵中心官網以自然人憑證,或以銀行、證券、保險業等金融機構核發的軟體金融憑證﹔也可以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透過App Store或Google Play,搜尋「TW投資人行動網」,安裝App並完成憑證申請,即可快速查閱個人信用報告及信用評分電子檔。聯徵中心網頁
2-3 個人信用評分分數更新頻率為何?
個人信用評分的分數係聯徵中心擷取該時點當事人於揭露期限內的信用資料統計分析而得,該分數會隨各時點的信用紀錄而隨時更新。
2-4可否要求查詢先前某特定時點的個人信用評分?
因個人信用評分的分數會隨各時點的信用紀錄而隨時更新,不同時間點所查詢的評分可能會有不同,消費者無法向聯徵中心查詢先前某特定時點的信用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