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年滿18歲):由本人辦理。
※以上3項文件缺一不可,即請將雙證件影本黏貼於「郵寄申請身分證件影本黏貼單」上,並於黏貼單上簽名或蓋章。另請檢具第3項證明文件,提供本中心辨識本人身分及存證。
- 當事人為未成年者(0-未滿7歲):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
※以上檢具影本文件(除新式戶口名簿外)請黏貼於「郵寄申請註記/註銷註記身分證件影印本黏貼單」中,並請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於申請書及黏貼單中簽名或蓋章。
- 當事人為未成年者(7歲-未滿18歲):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
身分證明文件:
※以上檢具影本文件(除新式戶口名簿外)請黏貼於「郵寄申請註記/註銷註記身分證件影印本黏貼單」中,並請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於申請書及黏貼單中簽名或蓋章。
- 受輔助或監護宣告者:由輔助或監護人代為辦理。
※以上檢具影本文件(除新式戶口名簿外)請黏貼於「郵寄申請註記/註銷註記身分證件影印本黏貼單」中,並請當事人、輔助或監護人於申請書及黏貼單中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