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欄位說明
                                                    1
                                                    金融機構名稱
                                                
                                                
                                                是借款的國內各金融機構,報送借款資訊的機構包含: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在台分行、信託投資公司、票券金融公司、信用合作社、證券金融公司、及為本中心會員的保險公司、農漁會信用部。
                                            
                                        
                                                    2
                                                    資料日期
                                                
                                                
                                                指逾期、催收或呆帳金額發生的資料年月。
                                            
                                        
                                                    3
                                                    金額
                                                
                                                
                                                指該筆逾期、催收或呆帳款項於該資料年月發生的債務餘額。
                                            
                                        
                                                    4
                                                    科目
                                                
                                                
                                                係指申貸時,金融機構依據您是否提供擔保品、資金用途及期別,所訂定的會計科目名稱。
                                            
                                            小叮嚀
科目屬於呆帳的金額,通常是不包含轉銷呆帳後所衍生其他如利息等金額部分,如您對借款金額有疑慮,敬請您洽詢原債權銀行。
                                                    5
                                                    結案日期
                                                
                                                
                                                指該筆貸款的債權結案年月,如該筆債務欄位有結案日期代表您與該金融機構間已無債權債務關係                                   
                                                未結案債務,結案日期欄位會以「空白」顯示。
                                                
                                                
                                            
                                        
                                                    6
                                                    資料揭露期限
                                                
                                                
                                            
                                                說明:借款逾期、催收及呆帳紀錄揭露期限,自清償之日起揭露3年,但呆帳紀錄最長不超過自轉銷之日起揭露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