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辦理
本人辦理身分資格與申請證明文件說明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
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需年滿18歲
未滿18歲已婚者,身分證配偶欄須有登載
第二證件 (擇一) 必須有效期限內的正本
健保卡 / 駕照 / 護照 / 軍人身分證 / 新式戶口名簿
新式戶口名簿相關說明
內政部自103年2月5日推出新式戶口名簿之措施,係採「直式橫書」、具e化線上查驗及增列騎縫章、
押花和核發機關浮水印的防偽列印功能,戶籍資料無異動者,舊式仍可使用,但若有異動,換發時就會取得新式的戶口名簿。
注意事項
- 為防範身分證件偽造申請,若身分證驗證不符將不予受理
- 第二證件需載有與身分證相同之身分證號、姓名及出生年月日
外籍人士/中國大陸地區人民/港澳人士
有統一證號者
準備身分證明文件(雙證件)
第一證件(二擇一) 必須有效期限內的正本
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
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核發單位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或
二、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中國大陸地區人民及港澳人士專用
第二證件(擇一) 必須有效期限內的正本
護照/健保卡/中華民國核發之駕照
取件說明
等待時間
約30分鐘,若申請人數較多時,則視實際狀況而定
委託領件規定
若當事人欲委託他人領件者,若非當事人出示身分證領件,有委託他人領件之需要者,受託人須同時出示雙方身分證正本及由當事人簽章之委託書辦理領件
注意事項
身分證件驗證不符將不予受理
為防範歹徒偽造身分證件申請信用報告,如未提供本中心規定完備身分證件正本供核者或經本中心查證不實者,本中心不予受理。
補 / 換 / 領新身分證須通過驗證後受理
身分證若為近日內補/換/領者,俟內政部網站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驗證通過後方予受理。
- 若非當事人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受託人,於申請日往前一年內代理他人(含企業及個人)申請以不超過三件為原則;若代理同一當事人同日申請信用報告及債權人清冊者,以代理一件計算
- 受託人若有金融機構詐騙通報案件或警示帳戶紀錄者,除確定為受害人且受託關係確定無疑外,本中心亦不予受理
委託親友辦理
委託辦理身分資格與申請證明文件說明
當事人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
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需年滿18歲
未滿18歲已婚者,身分證配偶欄須有登載
第二項證明文件
當事人新式戶口名簿(不限式別,正、影本皆可)或戶口名簿正本
新式戶口名簿相關說明
內政部自103年2月5日推出新式戶口名簿之措施,係採「直式橫書」、具e化線上查驗及增列騎縫章、
押花和核發機關浮水印的防偽列印功能,戶籍資料無異動者,舊式仍可使用,但若有異動,換發時就會取得新式的戶口名簿。
當事人無中華民國身分證
第一項證明文件
當事人身分證明文件
準備身分證明文件(雙證件)
第一證件 (二擇一) 必須有效期限內的正本
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
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核發單位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或
二、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中國大陸地區人民及港澳人士專用
第二證件 (擇一) 必須有效期限內的正本
護照/健保卡/中華民國核發之駕照
第二項證明文件
受託人身分證明文件
有統一證號者
準備身分證明文件
以下文件二擇一 必須有效期限內的正本
一、居留證或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
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核發單位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或
二、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中國大陸地區人民及港澳人士專用
無統一證號者
第三證明文件
委託書
限制行為能力受託人之附加文件要求
受託人若為限制行為能力之未成年人,須另提供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
境外本國人委託親友辦理
第二項證明文件
當事人新式戶口名簿(不限式別,正、影本皆可)或戶口名簿正本
新式戶口名簿相關說明
內政部自103年2月5日推出新式戶口名簿之措施,係採「直式橫書」、具e化線上查驗及增列騎縫章、
押花和核發機關浮水印的防偽列印功能,戶籍資料無異動者,舊式仍可使用,但若有異動,換發時就會取得新式的戶口名簿。
第三項證明文件
委託書
當事人簽章之委託書
下載委託書
取件說明
等待時間
約30分鐘,若申請人數較多時,則視實際狀況而定
領件規定
- 委託他人辦理領件:出示當事人及受託人雙方身分證正本領件
- 委託他人辦理欲再請其他人領件:由領件者同時出示當事人與領件者雙方身分證正本及由當事人簽章之委託書辦理領件
注意事項
身分證件驗證不符將不予受理
為防範歹徒偽造身分證件申請信用報告,如未提供本中心規定完備身分證件正本供核者或經本中心查證不實者,本中心不予受理。
補 / 換 / 領新身分證須通過驗證後受理
身分證若為近日內補/換/領者,俟內政部網站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驗證通過後方予受理。
- 若非當事人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受託人,於申請日往前一年內代理他人(含企業及個人)申請以不超過三件為原則;若代理同一當事人同日申請信用報告及債權人清冊者,以代理一件計算
- 受託人若有金融機構詐騙通報案件或警示帳戶紀錄者,除確定為受害人且受託關係確定無疑外,本中心亦不予受理
特殊情況
委託辦理身分資格與申請證明文件說明
當事人往生者(重大天然災害受災戶死亡或失蹤者亦適用)
由一等親或繼承人代為辦理
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申請人)證明文件
第二項證明文件 (擇一)
- 與當事人有親屬關係(一等親) 之新式戶口名簿(正、影本皆可)
- 遺產管理人證明文件正本
- 確定繼承人證明文件正本
- 優先順序繼承關係之證明文件正本
註:於除戶謄本或身分證明足資證明與往生者具有配偶、子女、父母關係者可省略
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欲再委託他人辦理時需再檢附之文件
若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欲委託他人辦理時,
除上述檢具證明文件外,代辦人另須檢具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方可辦理
下載委託書
當事人身分證明文件(雙證件)
第二證件
載有當事人受輔助或監護記事之戶籍資料
如: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向戶政機關申請時要求記事欄勿省略
新式戶口名簿相關說明
內政部自103年2月5日推出新式戶口名簿之措施,係採「直式橫書」、具e化線上查驗及增列騎縫章、
押花和核發機關浮水印的防偽列印功能,戶籍資料無異動者,舊式仍可使用,但若有異動,換發時就會取得新式的戶口名簿。
代理人(輔助人或監護人)身分證明文件
第二證件
與當事人有輔助或監護關係之證明文件正本
如:新式戶口名簿影本,向戶政機關申請時要求記事欄勿省略
新式戶口名簿相關說明
內政部自103年2月5日推出新式戶口名簿之措施,係採「直式橫書」、具e化線上查驗及增列騎縫章、
押花和核發機關浮水印的防偽列印功能,戶籍資料無異動者,舊式仍可使用,但若有異動,換發時就會取得新式的戶口名簿。
未成年者
當事人
第二證件(擇一)必須有效期限內的正本
新式戶口名簿/最近30日內戶籍謄本/電子戶籍謄本
法定代理人
第二證件(擇一)必須有效期限內的正本
新式戶口名簿/最近30日內戶籍謄本/電子戶籍謄本
與未成年同戶籍者得免附
可擇以下三種方式之一辦理:
- 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同時臨櫃辦理
- 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
- 法定代理人無法親臨者,當事人另須提供法定代理人簽具之同意書辦理
當事人
第一證件
身分證正本
14
歲以下之未成年人身分證字號經於內政部戶役政查驗結果為尚未申請者得免附
第二證件(擇一)必須有效期限內的正本
健保卡/護照/駕照
法定代理人
第二證件(擇一)必須有效期限內的正本
新式戶口名簿/最近30日內戶籍謄本/電子戶籍謄本
與未成年同戶籍者得免附
取件說明
等待時間
約30分鐘,若申請人數較多時,則視實際狀況而定
領件規定
- 當事人本人領件:出示身分證正本領件
- 委託他人辦理領件:出示當事人及受託人雙方身分證正本領件
- 委託他人辦理欲再請其他人領件:由領件者同時出示當事人與領件者雙方身分證正本及由當事人簽章之委託書辦理領件
注意事項
身分證件驗證不符將不予受理
為防範歹徒偽造身分證件申請信用報告,如未提供本中心規定完備身分證件正本供核者或經本中心查證不實者,本中心不予受理。
補 / 換 / 領新身分證須通過驗證後受理
身分證若為近日內補/換/領者,俟內政部網站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驗證通過後方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