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限本人親自到郵局辦理,無法委託他人代辦
個人信用報告 - 中文版
含加查信用評分、未清償債務、Z54違法失職人員資訊等
債權人清冊
前置協商專用 / 債務展延方案專用
除上述可申請項目外,其他申請需求請改以臨櫃聯徵中心或郵寄申請方式辦理,或洽詢聯徵中心客服專線(02-2316-3232)
第一證件
身分證正本
第二證件 (擇一) 必須有效限期限內的正本
健保卡 / 駕照 / 護照 / 軍人身分證 / 新式戶口名簿
內政部自103年2月5日推出新式戶口名簿之措施,係採「直式橫書」、具e化線上查驗及增列騎縫章、 押花和核發機關浮水印的防偽列印功能,戶籍資料無異動者,舊式仍可使用,但若有異動,換發時就會取得新式的戶口名簿。
自聯徵中心收到件起約需2個工作日(不含寄送時間),但外島、偏遠地區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案件,則不在此限。
申請費用說明
每年度可免費申請各1次1份:
郵局營業據點查詢
各地郵局營業窗口請參閱「中華郵政公司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