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做「當事人註記」?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第 3 項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請求補充或更正之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聯徵中心在當事人請求下於個人資料檔註記,以表達與金融機構往來之相關聲明;金融機構查詢聯徵中心當事人註記資訊時, 即可瞭解當事人已有表明一些意見,而於審查信用交易往來時,能藉由此一訊息避免與當事人發生糾紛,並降低授信、信用卡、現金卡等金融交易風
為什麼要辦理「當事人註記」?
有關辦理「當事人註記」法律有哪些規定?
沒有爭議資料之情形,亦得向聯徵中心申請當事人註記嗎?
當事人可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向聯徵中心申請註記或補充說明,但若當事人經宣告受輔助或受監護等情形, 因當事人不具完全行為能力,如欲申請當事人註記或申請註銷,皆應經輔助人或監護人同意。
當事人已年滿18歲,可否請他人代為辦理?
申請「當事人註記」需要費用嗎?
聯徵中心不收取任何費用
註記後可以辦理註銷嗎?
當事人註記,隨時得申請註銷,亦得註銷原註記申請新註記。若您曾向聯徵中心申請過「當事人註記」,但您想註銷該「當事人註記」,辦理方式有兩種:
我要如何填寫「當事人註記申請書」?
什麼叫做「親屬代償註記」?
「親屬代償註記」是借款人的親屬協助借款人還清金融機構債務後,為了避免借款人再向金融機構借錢,又增加債務的困境, 故在借款人及代償親屬雙方同意下,將代償事實於聯徵中心信用資料庫註記,供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參考,以提醒其他金融機構與該借款人往來前再審慎考量。
申請「親屬代償註記」需要費用嗎?
借款人或代償人可不可以直接向聯徵中心辦理「親屬代償註記」?
不可以。親屬代償信用註記,需由代償金融機構確認客戶及代償人身分及代償事實後, 由該金融機構依聯徵中心作業規定,循媒體檔案格式或發函檢具「親屬/第三人代償信用註記申請書」 影本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方式報送至聯徵中心登錄。
「親屬代償註記」之揭露期限於未屆滿前,我可以自己申請異動或註銷該註記嗎?申請方式為何?
親屬代償註記之揭露期限未屆滿前,若您(即借款人)欲異動或註銷親屬代償註記,須獲代償親屬同意, 由您與原代償親屬共同向原受理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填寫「親屬/第三人代償註記提前註銷(變更揭露期限)申請書 (至金融機構專用)」,提供雙方身分證正本,並經該金融機構確認無誤後,該金融機構除留存原始申請註銷文件外, 並由該銀行依聯徵中心規定報送更正檔辦理異動或註銷該註記。
您亦可偕同原代償親屬,雙方攜帶身分證正本,親臨聯徵中心櫃台填寫「親屬/第三人代償註記提前註銷(變更揭露期限) 申請書(親臨聯徵中心專用)」,聯徵中心將予受理申請,惟聯徵中心須發函向原受理金融機構查證函復屬實者後始據以辦理。
申請書下載
我要申請提前註銷或變更「親屬代償註記」揭露日期,但因原代償人已死亡或親屬關係不存在,而無法取得代償人同意時,該如何辦理?
若有上述事實存在時,您(即借款人) 需檢附原代償人之相關足資釋明之證明文件(如死亡或親屬關係不存在之證明文件等), 免經原代償人同意向原受理金融機構或聯徵中心申請,其餘作法與原申請「親屬代償註記」方式相同。
「親屬代償註記」之揭露期限多久?是否辦理註記後金融機構就不再與我往來?
親屬代償註記揭露期限,由您(即借款人)及代償人自訂,揭露期限屆滿,聯徵中心即自動停止揭露,停止揭露後即無效用。
親屬代償註記與信用違約或所謂不良信用無關,親屬代償註記揭露期間,如果您再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或信用卡,法律上固無限制, 但聯徵中心會員機構依自律規範必須於核貸、核卡前查詢參考,且在債權風險較高之考量下,通常查得借款人有此註記者,會婉拒其借貸申請。
什麼叫做「第三人代償註記」?
如果有與借款人無親屬關係之第三人代向金融機構償還他的債務, 且代償人為避免借款人後續再與金融機構往來產生更沉重之債務負擔,在借款人及代償人雙方同意下, 將代償事實於聯徵中心信用資料庫註記,供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參考,以提醒其他金融機構與該借款人往來前再審慎考量。
申請「第三人代償註記」需要費用嗎?
借款人或代償人可不可以直接向聯徵中心辦理「第三人代償註記」?
不可以。第三人代償信用註記,需由代償金融機構確認客戶及代償人身分及代償事實後, 由該金融機構依聯徵中心作業規定,循媒體檔案格式或發函檢具「親屬/第三人代償信用註記申請書」 影本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方式報送至聯徵中心登錄。
「第三人代償註記」之揭露期限於未屆滿前,我可以自己申請異動或註銷該註記嗎?申請方式為何?
您(即借款人)可以免會同原代償人而直接向原受理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異動或註銷「第三人代償註記」,申請時請填寫 「親屬/第三人代償註記提前註銷(變更揭露期限)申請書(金融機構專用)」,提供身分證正本,並經該金融機構確認無誤後, 該金融機構除留存原始申請註銷文件外,並由該金融機構依聯徵中心規定報送更正檔辦理異動或註銷該註記。惟依銀行公會建議,金融機構需通知其代償人。
如您直接向聯徵中心請求停止揭露該「第三人代償註記」,聯徵中心將尊重您的意願,您可免會同代償人直接申辦註銷作業, 惟聯徵中心受理後亦將依銀行公會建議函知您的原申辦金融機構,請該金融機構通知您的代償人。
「第三人代償註記」之揭露期限多久?是否辦理註記後金融機構就不再與我往來?
當事人註記與「親屬/第三人代償註記」,於聯徵中心提供金融機構查詢情形,同列於補充註記資訊, 銀行公會通函規定金融機構辦理個金授信或信用卡申請案件,必要查詢有無「親屬/第三人代償註記」。 當事人申請聯徵中心信用報告,列於【表Z1附加訊息資訊】揭示登錄日期、註記內容及註記揭露至當事人自己所訂期限止。 註記揭露期限,由您(即借款人)及代償人自訂,揭露期限屆滿,聯徵中心即自動停止揭露,停止揭露後即無效用。
第三人代償註記與信用違約或所謂不良信用無關,第三人代償註記揭露期間, 如果您再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或信用卡,法律上固無限制,但聯徵中心會員機構依自律規範必須於核貸、 核卡前查詢參考,且在債權風險較高之考量下,通常查得借款人有此註記者,會婉拒其之借貸申請。
聯徵中心補充說明註記資訊建置情形?
請提供一筆「信用資料糾紛註記」之範例
例如民眾○○○於99年4月向本中心申請註記,其於申請書之「其他」欄書寫「本人與遠銀係屬消保會認定之亞力山大爭議款」, 本中心依其意旨在其個人資料檔鍵入訊息內容如下:
登錄日期: 99/4/13
訊息內容: ○○○君99年4月12日聲明:本人與遠東國際商業銀行係屬消保會認定之亞力山大爭議款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相關註記資訊會保留多久?
依債務清理條例各項註記訊息的揭露期限,說明如下表: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清算案件相關信用註記之來源為何?
消債條例更生/清算案件相關信用註記是由債權金融機構於接獲法院案件相關函文後, 依「更生/清算案件通報資料」檔案報送聯徵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