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籍移工匯兌機構查詢作業申請:
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之外籍移工匯兌公司及經主管機關同意備查兼營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之銀行及電子支付機構等外籍移工匯兌機構欲依本中心「外籍移工匯兌機構查詢作業規範」第二條規定,向本中心提出外籍移工匯兌機構查詢作業申請者,請檢具下列文件:
一、外籍移工匯兌機構查詢作業申請書(式樣請參考文件下載專區)。
二、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影本。
三、查詢及利用聯徵中心資訊作業控管要點(範本請參考文件下載專區)。
(二) 外籍移工匯兌機構開放查詢權限之申請:
外籍移工匯兌機構另應檢附加入主管機關指定之同業公會或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電子支付業務委員會之證明文件影本,應填具「外籍移工匯兌機構基本資料異動及開放查詢權限申請書」(式樣請參考文件下載專區)向本中心申請開放查詢權限。
(三)建立內控機制:
依據本中心「外籍移工匯兌機構查詢作業規範」第十一條規定,外籍移工匯兌機構應建立內部控制機制,外籍移工匯兌機構內部每年至少執行查核兩次,最小抽樣比例1%(少於10筆則全數查核),以確保落實內部控制機制之執行,外籍移工匯兌機構應配合本中心指定之查核項目及內容進行自行查核。前二項查核結果,應於本中心請求時提供之。本中心提供「(外籍移工匯兌機構名稱)查詢及利用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資訊查核報告工作底稿(範本)(編號:聯徵A)」,請自行下載參考使用(範本請參考文件下載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