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企業該如何取得「信用評分」資訊?
A:聯徵中心自民國99年5月3日起提供「企業信用評分」資訊,包含「企業信用評分-不含負責人資訊」及「企業信用評分-含負責人資訊」兩種,此資訊列示於企業綜合信用報告中,企業戶可依自身需求於企業信用報告中加列「企業信用評分」資訊,但須透過現行申請企業信用報告方式取得該項信用評分資訊,其辦理方式可分為負責人臨櫃、負責人委託他人臨櫃及郵寄申請三種。
Q2:聯徵中心所提供之企業「信用評分」資訊是不是包含所有企業?
A:聯徵中心目前提供之企業信用評分資訊,範圍並未包含所有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不予列入受評對象,包括:
1.非為公司組織(公司組織包含股份有限、有限、無限、與兩合);
2.設立登記非正常狀況者;
3.上市櫃公司;
4.公營屬性;
5.產業屬性無法判斷;
6.金融保險業;
7.聯徵中心會員機構;
8.投資業;
9.揭露期限內有信用不良紀錄;
10.信用歷史資料長度不足者;
11.消債/其他註記顯示目前爭議中或訴訟中。
另若查詢「企業信用評分-含負責人資訊」,除了以上條件外,不予評分範圍尚包含:企業負責人身分證號或統一證號錯誤、受監護宣告者、負責人資料目前紀錄為爭議中或訴訟中者。
Q3:為什麼信用評分為「固定評分」?
A:由於本信用評分模型使用資料係源自聯徵中心所蒐集之跨金融機構間的信用資料,因此若企業在聯徵中心資料揭露期限內有以下任一信用不良紀錄之情況:(1)任一銀行列為逾期、催收、呆帳、(2)有票據拒往紀錄、(3)法院裁定重整、(4)法院裁定破產;但目前與金融機構仍存在正常授信帳戶之往來關係,將給予固定評分:1200分,該分數為聯徵中心所指定之較低分數,並非實際針對該類企業進行評分計算。
Q4:申請含「企業信用評分」之企業信用報告需要多少查詢費?
A:含「企業信用評分」之中文企業信用報告,一份收費新台幣400元,而含「企業信用評分」之英文版企業信用報告,一份收費新台幣500元,同時申請中、英文兩版含「企業信用評分」之信用報告各一份,收費新台幣800元。但經聯徵中心收件處理時,若信用評分結果屬『不予評分』及『固定評分』二類者,中文版一份收費新台幣300元、英文版一份收費新台幣400元。同次申請每多加一份再加新台幣100元。
Q5:企業信用評分分數改變頻率為何?可否要求查詢先前某特定時點之信用評分?
A:企業信用評分之分數係聯徵中心擷取該時點當事人於揭露期限內之信用資料計算而得,因分數會隨各時點之當事人資料異動而隨時更新,故無法向聯徵中心查詢先前某特定時點之信用評分。
Q6:企業信用評分何時會提供主要原因說明?
A:若當事人為此次暫時無法評分或固定評分(1200分)者,將揭露一項原因說明;若當事人之企業信用評分未達XXXX分(所有受評者之第30百分位數)者,將依序說明主要原因,至多揭露四項原因,當事人可憑以瞭解沒有信用評分或影響評分偏低之主要原因。
Q7:查詢企業評分,顯示不予評分,原因為「貴公司目前信用資料不足,本產品暫不進行評分」,何謂信用資料不足?為何信用資料不足無法評分?
A:企業評分產品所稱信用資料不足,定義為「該企業最近1年的授信金額皆為0」,意指該企業在評分時點最近1年內,與金融機構皆未有授信借貸行為或未動用授信金額。因本中心針對企業評分的原則係「行為評分」,若與金融機構無授信借貸往來關係,則缺乏依據判定其目前的信用狀況及過去的行為表現,故不予以評分。
Q8:查詢企業評分,若不予評分,是否代表該企業的信用風險很高?
A:若該企業非屬本中心評分範圍,則不予以評分。除少數企業在揭露期限內仍有違約紀錄故不予評分外,極大部分不予評分企業是信用歷史資料不足,尚未有足夠之資料計算分數的緣故,或企業營運屬性較特殊者,例如:上市櫃公司、公營事業、金融保險業等,經營層面較非同一般公司組織企業,因而不納入評分計算,並不表示該企業的信用品質不佳。
Q9:查詢企業評分,顯示評分較低的原因為「該企業近1年內有多次金融機構【新業務申請】查詢紀錄」,新業務查詢紀錄次數是如何計算的?為何新業務申請次數過多會造成評分較低?
A:本中心企業信用評分產品所稱之新業務申請查詢次數,定義為「最近一年內每90天的新業務查詢皆計為1次」,係指某一企業在90天內,不論有多少家金融機構以新業務查詢,皆視為同一筆信用需求,只計算為1次查詢;然當超過90天之新業務查詢,則將視為不同之信用需求,需再計為另1次查詢,以此類推。因新業務申請反映的是一家企業信用擴張的需求程度,若查詢次數愈多,隱含企業對資金需求的程度愈高,信用風險也將隨之提升,造成評分降低。
Q10:企業信用評分的滿分是幾分?大部分企業都是滿分嗎?
A:企業信用評分並無預設一個絕對數值做為滿分,評分是以企業各變數所得的分數相加而得。至於最高分者,資料顯示約為2000分左右,然其並非固定,仍隨著不同時間點下所有評分企業資料的表現而有所不同,經統計約有98%以上的企業分數區間落在1200~1800分,僅極少數企業達2000分。
Q11:企業信用評分會被任意曝光嗎?
A:企業信用評分不會被任意曝光,只有企業負責人(或委託他人)可以申請企業信用評分,另外金融機構必須取得當事人之書面同意或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關係者或有法令依據者,始可向聯徵中心查詢,且這些資料僅限其內部使用,不能對外公開或交給外人。
Q12:企業信用評分偏低之結果會一直存在嗎?
A:企業信用評分係依查詢時點當事人在聯徵中心揭露期限內之資料運算所得,當資料已屆揭露期限或企業信用狀況有改變,信用評分結果亦隨之變動,故信用評分偏低之情形不會一直存在。
Q13:企業信用評分除授信資料外,會採用其他聯徵中心所蒐集的資料嗎?
A:企業信用評分是結合企業基本資料(如規模、成立年數等)、授信類資料(如信用歷史長度、信用往來程度、繳款狀況等)、查詢類資料(如新信用擴張程度等)、財報類資料(如流動性、獲利能力等)以及負責人資料,再分析量化的產品,但本中心蒐集之其他企業相關資訊,包括衍生性商品交易、勞工退休準備金相關資訊、企業重大污染裁罰處分資訊、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台資料查詢項目及證券商交易負面資訊等,因資料取得或使用上之限制(例如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台或證券商交易資訊僅為介接,非本中心直接取得資料),僅提供會員金融機構查詢參考,並未納入企業評分計算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