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個人權益,當您不慎遺失身分證或被竊時,應儘速親自向主管全國人民身分證事務之任一戶政事務所或電話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掛失並申請補發新證;本中心非主管機關,故不須向本中心掛失。政府為防範歹徒冒名到金融機構開戶或申請貸款、信用卡,內政部戶政司已將「國民身分證領補換紀錄」及「國民身分證掛失紀錄」檔案資料轉檔本中心,提供金融機構查詢驗證,已能有效防止歹徒犯案,惟該項資料與戶役政網站資料更新時間落差約0.5-1日,本中心已請金融機構特別注意。
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六條準用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本中心得受理當事人申請信用資料之補充註記。因此,當事人遺失身分證如認為有必要可至本中心辦理補充註記資訊,供本中心會員金融機構於往來時查詢參考。辦理當事人「補充註記」需填妥書面申請書乙份,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為首要證明文件〉辦理;惟註記後,各金融機構對於註記者之信用紀錄於解讀上可能不一,謹請當事人一併瞭解。
又,當事人如欲明瞭身分證遺失期間是否遭他人冒用於金融機構往來,可向本中心申請一份個人信用報告書加以核對,如發現有可疑紀錄,儘速向報送機構洽辦釐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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