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代償註記提前註銷(或變更揭露日期)辦理程序
由現金卡戶或信用卡戶或小額消費信用貸款客戶及原代償親屬向原受償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異動或註銷該註記,並填寫金融機構專用之「親屬代償註記提前註銷(變更揭露日期)申請書」(可至本中心網站下載),原受償金融機構經確認客戶、代償人身份、代償人確實同意該揭露期限異動或註銷註記之事實後,依本中心 95年4月14日(95)金徵(業)字第10203號函以檔案方式報送註銷或變更資訊,不須再發函至本中心,另金融機構須保存申請書正本及相關文件,以備日後查證之用。
當事人亦可偕同原代償親屬,攜帶雙方之身分證正本,親至本中心櫃台填寫聯徵中心專用之「親屬代償註記提前註銷(變更揭露日期)申請書」,由本中心人員受理申請,但須向原受理金融機構查證函復後始得據以辦理異動或註銷。
「親屬代償信用註記申請書」下載。
若有任何問題請參考親屬代償註記作業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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